中环环保12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,公司计划向实际控制人刘杨定向发行股票。此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79.56万股,发行价格为6.85元每股。发行完成后,刘杨的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将从15.32%提升至22.68%。
本次定向增发占发行前总股本的9.51%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,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。刘杨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。
据公告显示,刘杨已就发行相关事宜作出多项承诺。在股份减持方面,刘杨承诺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会减持。与此同时,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,自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。
在资金来源方面,刘杨承诺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。不存在对外募集、代持、结构化安排等违规情形,也不存在公司及其他主要股东为其提供财务资助、收益补偿等相关协议安排。
公司表示,近年来财务费用持续走高。2022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,财务费用分别为1.15亿元、1.30亿元、1.54亿元和1.08亿元。通过本次募资可有效充实流动资金,减少财务费用支出,提升盈利水平。
中环环保主营污水处理、固废处理的投资运营及工程业务。这类业务对运营资金需求较高,截至2025年9月30日,公司应收账款高达11.25亿元。大规模应收账款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的现金流动性压力,亟待补充资金保障业务正常运转。
公告还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。2020年,中环环保曾定增募资约5.5亿元,资金主要投向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、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。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,但均未实现预计效益。
2022年,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64万张,募资总额8.64亿元。用于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、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。相关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,不过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仍未达到预计效益。
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,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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